—导读—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发布消息称:要推进旗县农村牧区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减轻患者垫资压力。
“先诊疗,后付费”时代真的来了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4月18日发布消息称: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三部门联合发出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旗县域内农村牧区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城乡医保经办管理机构之间进行结算,减轻患者垫资压力。
实施时间表
通知称,今年4月底前,各盟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规范“先诊疗,后付费”协议,规范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制定医疗费用较高时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督促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
实施区域为:农村牧区贫困患者所在旗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各苏木乡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需具备这些条件
据了解,在旗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城乡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同时,要建立完善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旗县域内“一站式”结算制度,协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经办管理机构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医院实现“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
内蒙古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全部到位
内蒙古民政厅发布消息称,由内蒙古慈善总会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同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年度救助资金.6万元已全部到位。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总会正开展项目救助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用于救助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三民”人员及由当地政府、民政、慈善总会审核确认的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
该专项基金的救助病种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结肠癌、直肠癌、布鲁士杆菌病、胃肠道间质瘤、肾癌、肝癌、多发性硬化症(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肺动脉高压(肺血管疾病)及其他突发性、罕见性重特大疾病。
内容来源:内蒙古日报
综合编辑:集宁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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