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阿左旗卫生计生局了解到,为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以下简称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解决患者门诊看病购药报销的问题,阿左旗制定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送医送药、定点取药”的实施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主要针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持医保专用病历或健康扶贫专用病历的阿左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而建立,病种报销范围涉及医保管理的慢性病病种(23种)和“情暖驼乡”增加的慢性病病种(27种)。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需与所在嘎查和签约家庭医生签订《阿左旗健康扶贫慢性病患者药品配送领取服务诚信协议书》,每年年初按要求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检查资料等向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经医保中心组织专家组审核,发放医保门诊慢性病专用病历。“情暖驼乡”增加的慢性病情况,患者需提供申报所需材料,由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理后直接报送专家库审核,再由卫计局审批,发放阿左旗健康扶贫慢病专用病历,纳入门诊慢性病补偿范围后,每次就诊及结算时再提供身份证、慢病专用病例等资料。
病种范围
(一)医保管理的慢性病病种(23种)
A类慢性病:二级及以上高血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癫痫病、甲亢、布鲁氏杆菌病、活动性结核病、肺心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出血后遗症、帕金森氏病、精神分裂症、心脏换瓣膜术后、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支架植入及搭桥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
B类慢性病:白血病、肾功能不全(购药)、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二)“情暖驼乡”增加的慢性病病种(27种)
支气管哮喘、肺栓塞、风心病、心肌病、慢性心功能衰竭、房颤、脑梗塞后遗症、脑卒中、脉管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萎缩性胃炎、胃溃疡、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糖尿病、肾炎、肾病综合症、前列腺增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重症肌无力、甲减、脊柱炎、关节炎、腰间盘突出、黄斑变性、青光眼、抑郁症。
补偿标准
(一)医保管理的慢性病补偿情况
阿左旗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不受医保门诊慢性病补偿限额影响,未超过补偿限额时,经基本医保报销,再给予二次补偿至费用总额的90%,个人自负10%;超过补偿限额时,不设起付线,由补充资金直接补足至医药费用总额的90%,个人自负10%。
(二)“情暖驼乡”增加的慢性病补偿情况
保障基金不设起付线,直接补偿90%,个人自负10%。
申报流程
1.申请慢病专用病例
2.签订阿左旗健康扶贫慢性病患者药品配送领取服务诚信协议书
3.签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采购药品
4.个人取药、上门送药服务相结合
阿左旗卫生计生局局长宾德丽雅告诉记者,签约家庭医生为患者提供服务,患者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8日前提出下季度用药申请,家庭签约医生根据患者用药申请,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用药品种、用药量,然后报送签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签约单位汇总审核,确保用药品种应在医保药品报销目录范围内。审核通过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通过采购平台采购。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不能满足的药品需求,按相关规定由旗级医疗机构调剂解决。我们会根据签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运行实际情况,选择服务类型,并为贫困患者免费提供小药箱。小药箱内主要包括健康扶贫慢性病卡、适宜药品及用药服务单、健康体检检查单、家庭医生服务手册及联系方式、健康扶贫宣传资料等。
个人取药情况: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患者只需在取药时支付药款百分之十的自付部分,其他费用统一由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结算。
上门送药情况:患者用药在基本药物范围内,家庭签约医生(嘎查医生)负责按时送药并负责收取患者自付的部分,其他报销、补偿费用统一由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卫生计生局结算。
补充事项
其他医疗机构无特殊许可不得从事非本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门诊慢性病诊疗报销工作。如患者居住地发生变更,由户口所在嘎查开具证明,调整至现居住地所在苏木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门诊慢性病诊疗报销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需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及流程,上级定点医医院机构转诊证明,不得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诊治工作,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患者病情缓解或出院后必须填写转诊证明中的下转单将患者转回苏木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阿拉善日报融媒体记者:张彧
编辑:王筱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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