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医疗参保范围
答:年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为城乡居民医疗)运行的第一年。伊宁市辖区内原有城镇居民医疗和新农合所有参保人员,即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城镇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人员,全日制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婴幼儿、未落户新生儿按照属地自愿参保原则,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城乡居民医疗缴费时间及缴费标准
答:城乡居民医疗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出生新生儿缴费不受时间限制,缴费到账后发生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未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城乡居民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年。民政救助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
3、首次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答:参保人员需带(1).户口本;(2).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3)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城镇居民);(4)低保人员、残疾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居住证》;(5)未落户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需提供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预产期证明,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及回执单。
4.城乡居民医疗参保患者就诊、转诊
答: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参保患者在市级或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无需开转院证明,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的,实施逐级转诊,即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州级医疗定点机构→转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手续需到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同级比例基础上下浮20%报销。
5.城乡居民参保患者门诊医疗补偿
答:一般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参保患者每次就诊个人自付1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元。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城乡居民门诊就医,只限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80%和90%,乡级单次门诊支付封顶额为30元(含一般诊疗费),年度限额元;村级单次门诊支付封顶额为20元(含一般诊疗费),年度限额元。
6.慢病卡申报程序
答:参保患者向伊宁市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市或市级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相关检查报告(住院病例),经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发放慢病卡。
7.门诊慢性疾病病种和报销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慢性病病种分为两类18个病种。一般慢性疾病13种:糖尿病、高血压(2期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肺心病、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肝硬化、普通肺结核病、精神分裂症、克汀病、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特殊慢性病5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白血病)、血友病、肾功能衰竭、耐多药肺结核、苯丙酮尿症。一般慢性病费用由门诊统筹资金按照40%比例支付,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元。特殊慢性病中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耐多药肺结核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60%的比例支付,不设限额。
8.城乡居民住院起付线(门槛费)、报销比例
医院起付线支付比例未按规定逐级转院或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乡镇级元90%相应级别降低20%市级元80%相应级别降低20%州级元60%相应级别降低20%自治区及以上级元50%相应级别降低20%9.特殊重大疾病住院费用的补偿
答:22类64种特殊重大疾病按照疾病限额费用标准结算,支付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支付70%,大病保险支付30%。属22类64种特大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
10.城乡居民大病补偿
答:城乡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以后,个人负担的目录内费用超过大病起付线的,按照大病保险待遇支付
(1)起付标准: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5万元。
(2)支付比例:个人负担的目录内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支付,上不封顶。1.5万元--5万元(含五万元),支付比例为6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比例为75%;10万元以上的为85%。
11.城乡居民意外伤害的补偿
答:参保居民发生的意外伤害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起付线和大病保险起付线一致,意外伤害医疗费符合目录范围的由大病保险按照50%予以赔付。
定点医疗机构一、乡级定点医疗机构
1、喀尔墩乡卫生院
2、达达木图乡卫生院
3、潘津乡卫生院
4、塔什库勒克乡卫生院
5、克伯克于孜乡卫生院
6、托克拉克乡卫生院
7、汉宾乡卫生院
8、英也尔乡卫生院
9、巴彦岱镇卫生院
10、奶牛场卫生院
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1、医院
2、医院
3、伊宁市妇幼保健院
4、医院
5、医院
三、州级定点医疗机构
1、医院
2、医院
3、医院
4、伊犁州妇幼保健院
5、医院
6、医院
四、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1、医院
2、新疆医院
3、新疆医院
4、新疆医院
5、医院
6、医院
7、医院
8、医院
9、医院
10、医院
11、医院
12、医院
13、医院
1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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