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赤峰市慈善总会获悉:年自治区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万元已经到位,其中惠及赤峰市的救助基金达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与慈善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提高全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发挥慈善组织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的作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民政厅与自治区慈善总会联合设立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用于解决城乡贫困群众自负医疗费用过高问题。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与慈善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提高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发挥慈善组织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的作用,赤峰市慈善总会自年以来,面向全市开展重特大疾病普查救助活动。年自治区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万元已经到位,其中惠及赤峰市救助基金达万元。从年至今,共拨付资金.64万元。
专项基金救助对象为具有赤峰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孤儿、城市“三无”等低收入困难家庭的重特大疾病人员及当地政府、民政、慈善部门审核认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
救助病种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结肠癌、直肠癌、布鲁氏杆菌病、胃肠道间质瘤、肾癌、肝癌、多发性硬化症、肺动脉高压及其他突发性、罕见性重特大疾病。(信息来源于红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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