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缴费元/人/年,12月25日前缴纳保费才能享受待遇。
明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启动并轨运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将实现同病同保。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3日正式下发,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实施给予明确。两大医保合并后,将在用药目录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生育保险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住院起付线及住院就医方式6个方面呈现显著变化,惠及80万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两类保险合并第一步是缴费标准统一。新农合以前的缴费标准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统一缴费标准为元/人/年;城镇居民医保成年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年,未成年人为60元/人/年。合并后,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统一为成年人元/人/年,未成年人60元/人/年。
标准统一后,对于新农合参保人员来说,有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缴费区分。相比合并前,成年人的缴费标准增加了60元,但未成年人的缴费标准从元降低为60元。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城乡居民医保是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由于医保合并要提前缴次年年费才能享受待遇,要参保的居民须在今年12月25日前缴纳参保费用,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此次合并,标准和报销等待遇都是向医疗资源更丰富、水平更高的城市靠拢。对于城镇居民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成人缴费标准增加了30元,而对于新农合参保人员来说,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有6个重大变化(具体见图表),受益最大的无疑是24.2万新农合参保人员。
并轨后医保待遇有六个变化
你需要知道的:
?变化一:药品目录范围扩大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并规后,药品目录范围扩大,农牧民明年如果生病住院,能够报销的药品种类将会是现在的3倍。之前,新农合的报销目录余种,并轨后,药品目录范围和城镇居民一样,扩大至余种。
变化二: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新农合原有定点医疗机构为余家,城镇居民原有定点医疗机构为家,城乡统筹后定点医疗机构扩大为家左右。城镇居民、农牧民可以看病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增多了。
变化三:生育保险待遇城乡统一新农合对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妇,其生育报销为定额元,城乡统筹后,这部分人员的生育报销待遇提高至和城镇居民一样。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居民,因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包干支付,顺产元、剖宫产元。
变化四:门诊慢性病种类扩大原城镇居民门诊大病有6个病种,新农合门诊慢性病为14个病种,城乡统筹后门诊慢性病病种分为两类,共16种。
除了病种增加,门诊慢性病报销额度也提高了。作为一类病种的糖尿病(Ⅱ型)、高血压(Ⅱ期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精神病、克汀病、结核病、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一个自然年度内(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共计为0元;作为二类病种的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白血病,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0元。
变化五:“门槛费”医院一年交一次住院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基本医疗保障”住院的起付标准。原新农合政策规定,参合患者因病住院时要扣除不同等级的起付线,每住一次院扣一次起付线;原城镇居民政策规定,参保患者因医院等级扣起付线,医院,一个自然年度内只交一次起付线且可相互补差,年度最高起付线封顶元。城乡统筹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农牧民多次住院,同一等级的医疗机构,只收取一次起付线,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分别住院的,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取起付线。跨年度住院治疗的,以入院时间为准。
变化六:城乡医院原新农合规定,参合患者因病需要住院时,首诊在一级医疗机构,因病情需要转诊时实行逐级转诊。
城乡统筹后,住院实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首诊制。和之前的城镇居民一样,农牧民也要选择两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患者就医必须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的,实行分级转诊和双向转诊。未经转诊、转院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天山网亚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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