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合并后的统称,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有机融合,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把这项惠民政策普惠给我市广大城乡居民,希望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积极主动地为您及家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解除您和家人看病的后顾之忧。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那些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全日制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儿;流动人口取得居住证的,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参保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年参保城乡居民个人每人每年缴费元。
四、城乡困难居民难群体如何缴费?
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等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巴州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核定资助代缴。
五、政府对参保缴费人员如何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缴费统一标准,中央和自治区人均补助不低于元,州财政人均补助30元,县市财政人均补助元。
六、什么时间开始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的参保缴费期。城乡居民在缴费期内足额缴费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费的城乡居民,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参保需要什么资料?
1、续保人员:需提供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复印件1份,同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申报表》办理。
2、新参保人员:需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本人(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新生儿除外),办理居住证人员提供居住证复印件1份,并填写《库尔勒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申报表》各1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中:新生儿参保除上述相关资料外,需提供其监护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复印件1份和《出生医学证明》1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八、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所办理参保缴费。
2、州市全日制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公办民办托儿所和幼儿园等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简化手续集中办理参保缴费。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按规定到市社保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九、采用什么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主要采取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代扣代缴、银联卡POS机刷卡缴费等方式实现;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优先使用社会保险代扣,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代扣;缴费方式将逐步过渡为代扣代缴方式,每月代扣两次。
缴费后,请及时通过扣款短信或到所在乡、镇、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所核实,确保缴费成功。
十、城乡居民如何就医?
城乡居民就医,应持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作为就医的凭证,未能及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城乡居民,可办理《社会保障临时卡》就医。
十一、城乡居民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因病情确需转出州外转诊转院的,由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再到州社保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凡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危急重症患者除外),报销比例下浮20%。医院之间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十二、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十三、城乡居民如何办理门诊慢性病?
参保居民凭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二级)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到其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慢性病申请,经专家鉴定审批后方能享受待遇,审批三年有效。
十四、哪些属于门诊慢性病?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分为16种:糖尿病(Ⅱ型)、高血压(2期及以上)、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肺心病、肝硬化、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精神病、血友病、癫痫、结核病、克汀病、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艾滋病。
十五、异地居住的参保居民如何就医?
本市参保异地居住的参保居民,需在市社保局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手续,选择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用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合规费用,按州域内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予以支付。
参保居民因探亲、旅游等原因,在异地因急诊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区域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下浮5%。
十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多少钱?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以入院时间为准),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十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什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个人不缴费。通过政府招投标方式确定,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十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怎么报销?
城乡居民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政策给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起付线标准1.5万元的,按照大病保险待遇支付比例报销。
十九、生育怎么报销?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连续缴费一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因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顺产元、剖宫产元,实行定额包干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
二0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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