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第一部分参保缴费标准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具有拜城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二)已取得拜城居住证的非拜城县户籍居民;(三)拜城县范围内的在校学生;(四)学龄前儿童;(五)新生儿可在胎儿出生后90天内携带户口簿到县医保局或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申请手续,待遇享受期为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
二、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哪些人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哪些人有财政补贴?每个人标准多少?
答: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暂定为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元/人·年,其中中央补助元/人·年,自治区区财政补助52元/人·年,县级财政补助52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年。
2、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一、二级、五保户、孤儿)个人缴费部分按%全额代缴(即元/人·年),个人不缴费;
3、民政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照个人缴费50%(即元/人·年),政府承担50%。
4、年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均新增30元中的一半(即15元)全部用于地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三、具体缴费时间有哪些规定?错过集中缴费期怎么办?医疗待遇会受影响吗?
答:具体缴费期限有两种:集中征缴期、零星缴费期。
1、集中征缴期为: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集中缴费期期间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2、零星缴费期为:年的1月1日至12月20日。零星缴费期的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月的次月起至年的12月31日止(即零星缴费期设置了等待期)。零星缴费期分财政补贴期和无财政补贴期,分别是年6月30日缴费的,各级财政予以补贴。自年7月1日缴费的,各级财政不再进行补贴,所有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总额元)。
注: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新生儿不受上述政策限制,与集中缴费期一样享受各项待遇。
四、今年缴费都有哪些方式?缴费地点都设在什么地方?
答:1、今年的医疗保险缴费全部由税务部门承办,主要设有移动POS机征收;各家银行网点代收;用白癜风的科学治疗白癜风的络氨酸酶活性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