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民李先生打本报热线咨询,今年新农合费用较往年上调后,新农合受众就往年相比享受的政策会有哪些不同?
为此,记者从地区卫生局了解到,年参合人员缴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提高至元,而新农合补助政策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门诊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90%;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8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60%,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补偿封顶额为2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补偿封顶额为3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补偿封顶额为50元(暂不含一般诊疗费),普通门诊实行三日量控制,年度内不限定参合农牧民的门诊就诊次数。
2.慢性病门诊补偿对糖尿病(Ⅱ型)、高血压(2级及以上)、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精神病、克汀病、结核病、包虫病、艾滋病、布鲁氏杆菌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等13类慢性病开展门诊慢性病补偿,门诊发生符合治疗慢性病所需的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50%予以补偿(其中活动性肺结核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按%补偿),慢性病实行七日量控制,全年累计封顶线为元。(未完待续
来源:《哈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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