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呼伦贝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是由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呼伦贝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呼伦贝尔行政区域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等。

新生儿、婴幼儿可随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免缴当年费用。

3.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有何规定?

答:一般在每年的9月至次年2月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用。逾期不再办理,也不办理中途退出手续。

4.城乡居民参保每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年各类人群缴费情况见下表:

缴费人群

缴费金额(元)

城镇居民户籍

农村牧区户籍

全日制在校学生

重度残疾或享受低保成年人

重度残疾或享受低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50

5.参保城乡居民享有哪些医疗待遇?

答:城乡居民参保后享有门诊、慢性病、住院、大病等医疗待遇。

6、享受待遇时间有何规定?

答:年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自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参保城乡居民如何就医?

答:(1)凭证就医。凭城乡居民医保证(卡)、身份证就医。

(2)定点就医。参保城乡居民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报销费用。

(3)转院到呼伦贝尔市以外的医疗机构就诊必须办理转诊手续才能报销。

参保城乡居民在呼医院自由就诊。

8.在外打工或长期在外居住的参保城乡居民如何就医?

答:按外转住院对待,凭打工单位证明或临时居住证等到参保地旗市(区)城乡居民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9.参保城乡居民出院后怎样报销?

答:在呼伦贝尔市范围内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可以当场报销;外转住院患者出院后,需在3个月内带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转诊单、医保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10.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报销范围有哪些?

答:(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之外的医疗费用;(2)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5)在境外就医的。

11.到呼伦贝尔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如何转诊?

答:(1)各旗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患者的转院审批手续。

(2)为方便患者,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由呼伦贝尔市医保局负责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3)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终末期肾病透析的患者二次外转的直接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4)急危重等患者需要外转治疗的,可直接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呼伦贝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审批手续(须就诊七日内办理手续有效)。

(5)医院应本着就近转诊原则,除特殊病种外,转至黑龙江、天津、医院。转院只能根据医院,医院医院的转院证明。

(6)外转报销需按《呼伦贝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就医须知》提供相关资料。

12.门诊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封顶线为元;在牧区配备“健康小药箱”,按60%报销,封顶线为元。

参保人员可医院,全市苏木(乡镇)卫生院、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嘎查(村)卫生室门诊就医。

13.城乡居民医保纳入慢性病管理的疾病有哪些?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医保纳入慢性病管理的疾病有7种,分别是:高血压Ⅲ期、有并发症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糖尿病、病毒性肝炎(干扰素治疗)及精神病。

报销比例:(1)高血压Ⅲ期、有并发症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按60%的比例支付,年度封顶线为0元;(2)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糖尿病、病毒性肝炎(干扰素治疗)按70%的比例支付,年度封顶线为元;(3)精神病按90%的比例支付,年度封顶线为元。

慢性病病种鉴定,由各级经办机构负责,原则上以旗市(区)医院的诊断为依据。

14.参保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1)普通住院费用报销情况见下表:

所在地

医院范围

起付线(元)

政策内支付比例(%)

苏木乡镇

苏木乡镇卫生院

0元以内按%报销,超出0元按90%报销

市、旗市区

医院

75

二级中蒙(蒙)医医院

75

医院

0

60

三级中蒙(蒙)医医院

60

医院

1

60

(2)住院分娩费用。苏木乡镇卫生院住院平产分娩费用定额为0元。

15.住院报销封顶线是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累计封顶线8万元。

16.住院报销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1)参保患者在市内及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即时结算。

(2)外转参保患者必须在出院后3个月内将材料报送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在出院后逾期6个月不报送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报销。

17.意外伤害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可支付,即参保城乡居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无过错,属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如非他人原因发生的摔伤、创伤、无主动物致伤中毒、农牧器具误伤及自然物坠落伤害(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等。

18.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

答:所有参保居民。

19.大病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高额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自付合规的医疗费用达到1.5万元以上的,即进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

(2)治疗恶性肿瘤的十二种靶向药物。

20.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大病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见下表:

商业保险大病

支付范围

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万元)

大病保险分段

支付比例(%)

封顶线

可支付费用扣除起付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的自付合规医疗费用

1.5—2

60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支付与大病保险合计达到50万元

2—4

65

4—6

70

6—10

80

10以上

85

靶向药物

外转

65

统筹地

70

21.大病保险的封顶线是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累计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22.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能报销吗?

答:可以报销。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透析治疗的,不设起付线,进入统筹费用按70%比例支付,如需住院按住院管理,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封顶线为8万元。

23.终末期肾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透析治疗有什么规定?

答:终末期肾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透析治疗的,实行定额管理,血液透析、腹医院救治每月自付元,医院救治每月自付元。

定额付费标准(不含自费部分):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每月4元,超出定医院承担。

24.结核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结核病患者在呼伦贝尔市结核病院医院住院的,进入统筹费用按80%比例支付,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封顶线为8万元。

25.布鲁氏杆菌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布鲁氏杆菌病患者在定点救治机构治疗,急性期和慢性期治疗均按住院政策支付(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统筹费用按80%比例支付,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封顶线为8万元。

26.治疗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治疗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可以报销。经市医保局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治疗审批后,医院、定点药店发生的药费按照70%支付,经批准转往统筹区外的按65%支付。

来源:新左旗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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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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