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三个一批”救治工作

一、大病集中救治一批

是指患者通过一次或几次手术可以治愈,恢复劳动能力,外伤等均列为大病。

(一)救治对象

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二)救治病种

14种大病为: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儿童肿瘤和尘肺病。

二、慢病签约服务一批

是指患者无需手术或手术后需要长期药物控制,可以参与部分生产劳动能力的人员。

1.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包村大夫或村医与贫困家庭进行签约,按管理规范安排面对面随访,询问病情,检查并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健康指标,在饮食、运动等方面提供健康指导。每个家庭都有签约包村医生、包村护士和村医生各1名。

2.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

为每位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

三、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是指患者需要长期治疗且医疗费用大,或长期治疗难以恢复劳动能力的人员。

1.实行倾斜性健康扶贫政策

对贫困人口在医疗保险上予以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重点倾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

2.实行“一站式”结算

“一站式”服务是指贫困人口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合规费用,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旗内就医)或在准格尔旗政务大厅医保局窗口(旗外就医)进行一站式结算。产生费用由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低保救治和扶贫兜底进行报销。

医院包括: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一、证件资料审核

1(发票诊断书)原件,(病历、医疗清单》复印件

2.建档立卡贫困用医疗就医卡。

3.户日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障报销

门诊统务支付标准:

1、.普通门诊:按医疗费用50%予以支付,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元。

2.慢性病门诊:建档立卡国家级贫困人员,慢性病不分病种,起付线降至50%,支付比例提高10%,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住院统筹支付标准

建档立卡国家级贫困人员住院治疗起付线在正常基础上降低50%(在蒙中医医疗机构就医的,只降一次起付线,最低不低于元)支付比例在正常基础上提高10%,最高不超过95%。

三、大病商业保险

大病商业保险报销

大病商业补充保险:

住院大病保险补助标准:国家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因人口参合人员,起付线元,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1.4-3万元(含),报销比例为60%:在3-5万元(含),报销比例为70%:在5-10万元(含),报销比例为80%;在10万元以上部分(含),报销比例为90%。报销不设封顶线。

四、民政局

大病医疗救助报销

1.贫困户患有一般疾病在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合规药品药费按照住院70%、门诊6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

2.对于上年未参合的贫困户且需要医疗教助的,直接按照总医疗费用的70%的比例进行救助。

3.贫困户患支气管哮喘、肺纤维化、重症肌无力、甲亢、肾病综合症、帕金森氏综合症、高血压(Ⅱ级及以上)、有并发症的糖尿病、乙肝、抑郁症等慢性疾病及慢性心力衰竭、风心病、小儿脑瘦、干燥综合症、过敏性紫嫩(累及肾脏)、先天性心脏病、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冠心病(非隐匿性)、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等,经新农合和商业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合规药品药费住院按照70%、门诊按照60%的比例给予救助,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4.贫困户患癌症、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强直性脊柱炎、先天性心脏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终末期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唇脚裂、儿童尿道下裂、布鲁氏杆菌病、甲亢等重大疾病,不可报销的目录外的药品即丙类药、医药材料、有医疗票据的器官源和抗排异治疗所而的特殊药品进行特殊救助,经新农合和商业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为1-5万元的按70%、5-10万元的按80%、10万元以上的按9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

五、医保局兜底保障报销

由旗扶贫办按照贫困户医疗总费用自付不超10%和年自付总费用不超过元的标准,对全旗建档立卡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扶贫兜底报销。此项工作从年起,旗医保局和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兜底报销:兜底报销所需资金列入旗扶贫办年预算。

*欢玲

赞赏

长按







































治疗白癜风医院怎么样
治白癜风



转载请注明:http://www.hexuebiao.com/blsgjbzz/11005.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