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慢性病诊疗开始了
一、慢性病病种
糖尿病(II级)、高血压(2期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精神病、克汀病、结核病、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
二、慢性病确认及体检时间
1.年已经确认慢性病的参合患者全部重新体检
2.慢性病确认:慢性病确认定点医疗医院,医院。由确定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成立慢性病鉴定领导小组,报市合管中心备案。
慢性病确认有两种方式:
①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确定的慢性病患者向医疗机构指定医生提供近期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复印件(近一年内的病历)。
②慢性病患者经医疗机构指定医生进行合理的体检、检查后出具相关疾病证明书及检查单,医院登记备案,上报材料后附相关检查单(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申请鉴定单、合作医疗卡及身份证复印件、辅助检查单或病例复印件),每10天报市合管中心进行确认信息录入,中心将确认慢性病名单发给各乡(场)镇合管办,由乡(场)镇合管办发放《慢性病就诊证》后,方可进行慢性病诊治。
3.体检时间: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体检。4月1日停止体检。
编辑:黄波审稿:布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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